07 July
人人自危
市府、1999專線、區公所一致回應: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關於陳情人反映通化里監視器損壞未維修,及周里長服務態度不佳2案,本所謹說明如下:
里辦公處所能運用之里鄰建設經費並不充裕,而監視器維修費用又僅係其中所編列的九個項目之一,每年得作為里辦公處維修監視器的金額相當有限。經向通化里辦公處進行瞭解,該里目前所使用的監視錄影系統係於民國91年由地方上熱心人士專案捐款裝設(非屬臺北市政府所撥款裝設之監視器),迄今已屆使用年限,多數機組不堪使用且難以修復,已達可拆除報廢之程度,若要求該里辦公處於短期內將里內已屆使用年限之舊式監視器進行全面性修復,則因所費不貲,除非市政府能提供專款協助,否則有其實務上之困難,並非明知其損壞卻不加以修復。里辦公處對無法提供陳情人案發時之錄影畫面感到遺憾與抱歉。(道歉當抵債嗎在這個里車禍我們自認倒楣嗎)
另因本市新一代錄影監視系統目前正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統一進行整合佈設中,預定於民國99年裝設完成,完成後則統一由市警局及資訊處管理及維修。故依市政府現行政策,各里辦公處現階段不得再新設監視器,有關申請監視器建置之新案原則停辦,因而在市警局完成新式全市監視錄影系統裝設完成前的過渡階段,懇請陳情人能共體時艱、包涵諒解。(所以人人自危我們該死嗎?)
此外,各里里長並非市政府所派任,里長一職係經公民民選產生,而由市政府及區公所依行政層級督導,里辦公處關於其里內施政之細節,於未違法之前提下,係屬該里自由裁量之範圍。相對地,周里長對其所提供之為民服務內容、品質則應自行對選民負責,關於此部份本所之監督權力有其限制。本案中,對通化里里長關於陳情人所指稱之「從里民口中得知該里長常常不在服務處」、「無出面瞭解、協助或關心」……等,本所將轉囑周里長在為民服務的工作上應注意其態度及品質。(有用嗎還是其他們在替他們擦屁股)
另陳情人懷疑若干經費落入不肖公務員口袋,惟至目前為止,本所尚無公務人員行為不法之具體事證,若陳情人發現有公務人員將公帑中飽私囊的情形,歡迎檢具相關事證,向本所、本府政風單位或其他相關司法機關提出告發。(本所業務承辦人:莊皓昭 ,電話:23511711#8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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